首页> 中级会计职称 > 中级经济法 >

课程讲义 >>答疑编号:NODE00756500070100000208

2014-10-17 09:16:28  来源:
  【例题·单选题】(2013年)境外甲企业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2012年8月,甲企业向我国居民纳税人乙公司转让了一项配方,取得转让费1000万元。甲企业就该项转让费所得应向我国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 )万元。
  A.250   B.200
  C.150   D.10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计算。非居民企业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甲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1000×10%=100(万元)。
【提问内容】

老师好:请问甲企业向我国居民纳税人乙公司转让了一项配方,不是属于动产转让吗,那所得来源地是动产转让机构所在地,这么说是不是不该交所得税?


谢谢!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的,甲企业向我国居民纳税人乙公司转让了一项配方,这是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来确定所得来源地,即所得来源地为居民纳税人乙公司所在地,是境内所得,要交企业所得税。
最新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