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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题目说E对其生产引擎所需要的各种零部件进行了询价,收到了6个offer,并且选择了S。书面合同约定了价格和数量,而且在6月1日的时候寄给了S,并且7月1日支付了款项。6月1日,S完成了生产,但是当E提货的时候,S声称价格太低而拒绝供货。而E无法在合理的时间内找别家进行生产,而且如果没有这些材料的话,E很可能面临停产关业。在这种情况下E是具有什么权利的?
答案是have the right to obtain specific performance。也就是说E是可以要求S履行合同的。因为这种情况属于无法补救的情况,根据教材R6-41页 第4点E是可以要求S履行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