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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讲义 >>答疑编号:NODE00972200070100000402

2014-10-17 09:16:13  来源:
【本节习题练习】
  【练习题】2012年度某企业财务资料如下:
  (1)产品销售收入800万元,接受捐赠收入9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取得财政拨款5万元;
  (2)该企业全年发生的产品销售成本430万元,销售费用80万元,管理费用20万元(其中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10万元),财务费用10万元,营业外支出3万元(其中缴纳税收滞纳金1万元),按税法规定缴纳增值税90万元,消费税及附加7.20万元;
  (3)2012年已经预缴企业所得税60万元。
  要求:计算企业2012年度应补缴所得税额。
『正确答案』
  收入总额=800+90+5+5=900(万元)
  准予扣除项目金额=430+80+20+10+(3-1)+7.2+10×50%=554.2(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900-(5+5)-554.2=335.8(万元)
  应补缴所得税额=335.8×25%-60=23.95(万元)
【提问内容】你好老师!如果此题要求算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的话,那收入是不是等于800*.5%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的理解正确,如果此题要求算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的话,那收入等于800。
其扣除限额是800*0.5%与实际发生的招待费*60%,这二者的较低者。
【提问内容】老师,您好,如果计算业务招待费依据的销售收入净额中的其他业务收入是免税的话,是不是在计算限额的时候不考虑其他业务收入?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广告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计算税前扣除限额的依据均是销售(营业)收入,
这个销售(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不包括营业外收入,投资收益。

上面的其他业务收入就是会计上确认的,不论是否免税,均可以作为业务招待费限额的基数。
【提问内容】个销售(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不包括营业外收入,投资收益。请问营业外收入包括哪些项目?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营业外收入收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得利。营业外收入并不是企业经营资金耗费所产生的,不需要企业付出代价,实际上是经济利益的净流入,不可能也不需要与有关的费用进行配比。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盘盈利得、罚没利得、捐赠利得、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转作营业外收入的应付款项等。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包括固定资产处置利得和无形资产出售利得。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指企业出售固定资产所取得价款或报废固定资产的材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扣除处置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清理费用、处置相关税费后的净收益;无形资产出售利得,指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所取得价款,扣除出售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出售相关税费后的净收益。  盘盈利得,主要指对于现金等清查盘点中盘盈的现金等,报经批准后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  罚没利得,指企业取得的各项罚款,在弥补由于对违反合同或协议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后的罚款净收益。  捐赠利得,是企业接受捐赠产生的。
【提问内容】捐赠收入是不是计入营业外收入?如果是的话为什么会计入销售收入中?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捐赠收入会计上是计入营业外收入。不属于销售收入。
【提问内容】那么应纳税所得额中为什么把90万的捐赠收入加上?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捐赠收入属于税法上的接受捐赠收入,要并入应纳税所得额征税。但它不是销售收入。
【提问内容】如题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加。广宣费和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销售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接受捐赠收入会计上是计入营业外收入。
【提问内容】请问老师,如题的免税收入(国债利息)和不征收入(财政拨款)在核算业务招待费和广宣费的时候是怎么限额扣除的?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广宣费和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销售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不包括投资收益和计入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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