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梦想成真”系列丛书应试指南电子书-经济法 第6章 增值税法律制度 同步系统训练
2014-10-17 09:15:03 来源:
【提问内容】(5)将生产的乙产品委托兴隆公司代销,已经发出商品成本550万元,不含增值税售价1000万元,尚未收到代销清单(发出代销货物不到90天)。
虽然没有收到代销清单,但是一般情况下只要发出货物不就要缴税的吗。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的,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并不是发货就交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