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源旧货回收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2月销售一批旧货,取得收入5100元(含税),购入一批旧货,价款2000元(含税)。对于此笔业务该公司应纳税额为( )元。
A.98
B.741
C.87
D.834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应纳税额=5100÷(1+4%)×4%÷2=98(元)。
【提问内容】没有进项吗??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旧货回收公司是按4%减半计算应纳增值税的,是简易征税办法,不能抵扣进项税。
一般纳税人按简易办法计税的项目,均是不能作进项税抵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