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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2政策变更转回可抵扣和新增应纳税不

2014-10-17 09:13:45  来源:
  【例题2·计算分析题】正朋公司是一家大型物流企业,适用所得税率为25%,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每年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02年~2012年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①正朋公司于2002年12月31日购置一栋办公楼,买价为1 000万元,相关税费34万元,预计使用寿命为50年,假定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无法合理分割。该房产预计残值收入40万元,预计清理费用6万元。正朋公司采用直线法对此房产提取折旧(税法处理与会计上的处理口径一致)。
  ②2006年1月1日正朋公司将该办公楼对外出租,租期10年,每年初收取租金30万元,当天即为出租日。因同地段的房地产交易不活跃,无法合理获取房产的公允价格,正朋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提问内容】例题2政策变更转回可抵扣和新增应纳税不是都是借:所得税费用,贷:递延资产和负责吗?怎么成本转公允的投资性房地产没有这么做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新增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
借:所得税费用(或者资本公积)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转回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
借:所得税费用(或者资本公积)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模式转公允价值模式,是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的,所以涉及到的所得税费用要用留存收益科目代替,不能直接写所得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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