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1年3月2日从其拥有80%股份的乙公司购进一项无形资产,该无形资产的原值为90万元,已摊销20万元,售价100万元。甲公司购入后作为无形资产并于当月投入使用,预计尚可使用5年,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甲公司的所得税税率为25%,税法规定该无形资产的尚可使用年限为5年,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甲公司2011年年末编制合并报表时不正确的处理为( )。
A.抵销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30万元
B.抵销无形资产价值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30万元
C.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6.25万元
D.确认递延所得税收益6.25万元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甲公司2011年年末应编制的抵销分录为:
借:营业外收入 30
贷:无形资产 30
借: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5
贷: 管理费用 5(30/5×10/12)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6.25
贷:所得税费用 6.25[(30-5)×25%]
选项A不正确,抵销营业外收入30万元。
【提问内容】老师,我不理解为什么要30-5,5是哪里来的
我觉得递延所得税,应该是 会计寄出是70,税务是100,30的可抵扣啊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贷:无形资产 30
借: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5
这里对无形资产项目的调整是减少25
所以新增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5
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