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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讲义 >>答疑编号:NODE00811000270200000105

2014-10-17 09:12:51  来源:
3.几种主要的行政行为
  (1)行政立法
  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活动。
  行政立法既有行政的性质,是一种抽象行政行为,又具有立法的性质,是一种准立法行为。
  我国行政立法主体有:国务院(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门(部门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地方政府规章)。
【提问内容】准立法行为该怎么理解?通俗一点,谢谢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我给您解释一下为什么行政立法是准立法行为,您应该就会懂得准立法行为的意思。如果还理解不了再来提问。
行政立法是在立法机关未对某社会现象做出立法权,授权行政机关指定行政法规的行为。行政法规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行政法规实施后,立法机关就该现象制定了新的法律,则行政法规失效。所以说行政立法是准立法行为而非正式的立法,因为(1)制定机关不是立法机关,而是经过立法机关授权的行政机关;(2)该立法行为得因立法机关的正式立法而归于失效。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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