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内容】
刘某于2009年1月将自有的4间面积为150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张某作经营场所租期1年。刘某每月取得租金收入2500元,全年租金收30000元。刘某全年租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A 4080元
B 6000元
C 4800元
D 4420元
此题 是否涉及随租经营所得,按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么?
答案是A,我有点不理解,麻烦老师解析一下,谢谢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月租金不超过4000元的扣除费用的标准是800元,如果超过4000元的话,则按20%来扣除
财产租赁收入以每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因此,刘某每月及全年应纳税额为:
(1)每月应纳税额=(2500-800)×20%=340(元)
(2)全年应纳税额=340×12=4080(元)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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