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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梦想成真”系列丛书应试指南电子书-经济法》第6章  增值税法律制度》同步系统训练

2014-10-17 09:07:33  来源:
【提问内容】第二问中,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09年1月1日之后,不是用17%?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对于小汽车要特殊把握。注意小汽车不是以2009年为分界点的。
因为小汽车是一种特殊的消费品,是自2013年8月1日才可以抵扣进项税的,所以在2013年8月前购入自用的小汽车,再销售时就是按4%减半,如果是2013年8月之后购入自用的小汽车,再销售时就是按17%计算销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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