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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讲义 >>答疑编号:NODE00845600020500000124

2014-10-17 09:07:30  来源:
2.授权补记事项(★★)
  (1)金额
  (2)收款人名称
  【注意】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3.相对记载事项
  (1)付款地
  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
  (2)出票地
  支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地为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
【提问内容】为什么说支票的必须记载事项没有付款人,而授权补记中却可以补记收款人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支票的出票必须记载事项
(1)表明“支票”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确定的金额
(4)付款人名称
(5)出票日期
(6)出票人签章
付款人是支票的记载事项
支票出票时收款人名称可以空着,出票后授权补记上,但是如果支票上已经写了收款人名称的,是绝对不能更改的,否则票据无效。

祝您顺利通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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