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混合销售与兼营(与营业税部分合并)(10、11年单选)
| 行为特征 | 分类 | 税务处理 | 典型案例 |
混合销售 | “一项”销售行为即涉及营业税应税项目,又涉及增值税应税项目 | 增值税混合销售 | 缴纳增值税 | 销售空调的同时提供安装劳务 |
营业税混合销售 | 缴纳营业税 | 娱乐场所销售烟、酒、饮料 |
特殊的混合销售 | 分别缴纳增值税、营业税 | 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 |
兼营 | 纳税人“多元化”经营,既涉及营业税应税项目,又涉及增值税应税项目 | 增值税项目与营业税项目兼营 | 分别核算分别缴纳;未分别核算由税务机关“核定” | 商场经营美食城 |
一种税不同税目兼营 | 分别核算分别缴纳;未分别核算“从高”适用税率 | 销售煤炭 文化馆出租场地 |
兼营减、免税项目 | 应当单独核算,未单独核算“不得”免税、减税 | 有境外提供劳务所得,如文化公司境外演出从境外取得的收入 |
【简化记忆】判断混合销售的关键是
“同时”;判断兼营的关键是
“并”。
【提问内容】销售空调的同时提供的安装劳务部分怎么开发票?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如销售自产的中央空调并提供安装,属于特殊的混合销售,要分别交增值税和营业税,分别开具增值税发票和营业税发票。
如销售外购的空调并安装,则属于一般的混合销售,按纳税人的主业只征一种税,一并开具相应税种的发票即可。
【提问内容】老师,您好,您的回答和侯老师在讲课的时候说的只有一种特殊的混合销售不是对不上吗?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觉得哪里对不上呢。
上面回答中的:如销售自产的中央空调并提供安装,属于特殊的混合销售,要分别交增值税和营业税,分别开具增值税发票和营业税发票。
这就是侯老师所说的特殊的混合销售。
有疑问欢迎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