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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应在一年内行使,在五年后则丧失撤

2014-10-17 08:36:49  来源:
  【例题3·多选题】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一直无力偿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已经到期,但甲公司明示放弃对丙的债权。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对甲公司的行为,乙公司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
  A.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偿还20万元
  B.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放弃债权的行为
  C.乙行使权利的必要费用可向甲主张
  D.乙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甲放弃债权5年内行使撤销权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撤销权。(1)选项AB: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而非代位权);(2)选项C: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3)选项D: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
【提问内容】撤销权应在一年内行使,在五年后则丧失撤销权,那在2-5年内是否还能行使?如果不能,不是说明一年后就丧失撤销权了吗?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上述问题综合回答如下:

撤销权中的1年与5年。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比如A债务人存在可被撤销的事由,该事由是200011日发生的;如果债权人B知道或应该知道的该事由时间是2003年的11日,那么他就应该在2004年的11日前行使撤消权,否则就超过了法定期间(撤销权消灭)。但如果债权人知道该事由的时间是2005年的11日,那么这个时候并不是说他还可以在2006年的11日前行使撤销权,B的撤销权已经消灭的,是因为该事由从发生之日起已经超过了5年。也就是说200511日的时间之后,B都无法行使撤销权了。再举例帮助您理解,比如:甲在200011日权利受到侵害,那么他的诉讼可分为以下情况:甲如果在200111日知道撤销事由,那么他可以在1年内提起诉讼;甲如果在200211日知道撤销事由,那么他可以在1年内提起诉讼;甲如果在2003101日知道撤销事由,那么他可以在1年内提起诉讼;甲如果在2004111日知道撤销事由,那么他可以在1年内提起诉讼;甲如果在200512日知道撤销事由,那么他就不能提起诉讼了,因为已经超过了5年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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