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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讲义 >>答疑编号:NODE00756400020200000114

2014-10-17 08:36:16  来源:
(3)其他有关资料
  ①假定该项合并属于应税合并。
  ②甲、乙公司均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③本题中涉及的有关资产均未出现减值迹象。
  ④本题中甲公司及乙公司均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费用,双方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
【提问内容】

③按权益法调整长期股权投资:
  乙公司调整后的净利润=1638-50-80-80-(1440-1200)+12=1200(万元)


为什么所得税费用不考虑在内。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调整净利润时,是不考虑所得税费用的,至于原因,可以参考如下解释理解:递延所得税本身与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没有直接联系,它是把合并报表当成一张普通报表,因为编制了抵销调整分录后,使这个报表上的资产的账面价值发生了变动,而计税基础不变,因而产生了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它本身不是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所以调净利润时不需要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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