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费 | ①业务招待费×60%,②销售(营业)收入×5‰ 扣除限额为两个指标的较小者 |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 销售(营业)收入×15%,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 | 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 |
佣金(非保险企业) | 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5% |
公益性捐赠支出 | 年度利润总额×12% |
职工福利费 | 工资薪金总额×14% |
工会经费 | 工资薪金总额×2% |
职工教育经费 | 工资薪金总额×2.5%,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
补充养老保险费 | 工资薪金总额×5% |
补充医疗保险费 | 工资薪金总额×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