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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讲义 >>答疑编号:NODE00754100040400000105

2014-10-17 08:35:45  来源:
  【例题·教材例4-8】某小五金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11月发生经济业务如下:
  (1)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50万元,增值税为8. 5万元。取得运输普通发票注明的运费2万元,保管费0. 1万元,装卸费0. 2万元;
  (2)接受其他企业投资转入材料一批,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0万元,增值税17万元
  (3)购进低值易耗品,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6万元,增值税为1. 02万元;
  (4)销售产品一批,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另外收取包装物租金 1. 17万元;
  (5)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产品,新产品含税售价为8. 19万元,旧产品作价2万元;
  (6)因仓库管理不善,上月购进的一批工具被盗,该批工具的采购成本为8万元。
  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
『正确答案』
  (1)进项税额=8.5+17+1.02 =26.52(万元)
  (2)销项税额=200 × 17%+1.17 ÷ (1+17%)× 17%+8.19÷(1+17%)×17%
  =34+0.17+1.19=35.36(万元)
  (3)进项税转出=8×17% =1.36(万元)
  (4)应纳增值税税额=35.36一26.52 + 1.36 = 10. 2(万元)
【提问内容】第4点价外收入包装物押金怎么计算。这里的包装物押金是含税的吗?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包装物押金,不属于价外费用,在收取不交税,逾期时交税。

包装物租金和包装物押金有什么区别,以及它们在哪些税种中的运用?麻烦总结一下。

答:一、包装物租金: 
属于价外费用,在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时直接将包装物的租金换算为不含税的数额后作为计税依据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也要作为计算所得税中的应税收入予以考虑。 

二、包装物押金: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处理是一致的(啤酒、黄酒除外) 
1、单独记账的押金,1年以内且未逾期,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2、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税率计算销售额征税。 
3、除啤酒和黄酒外的其它酒类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


【提问内容】啤酒,黄酒这两类收取包装物押金需要换算吗?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需要,都视同为含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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