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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讲义 >>答疑编号:NODE00757100010300000117

2014-10-17 08:35:35  来源:
  (2)本期销项税额。
『正确答案』①销售甲产品的销项税=5850×(1-10%)÷(1+17%)×17%=765(万元)(2014年教材P333)
  ②委托代销商品由于尚未取得代销商品的清单,本期暂不计算销项税。(2014年教材P346)
  ③在建工程领用丙产品应视同销售,销项税为=300×(1+10%)×17%=56.1(万元)(2014年教材P333)
  本期销项税额=765+56.1=821.1(万元)
【提问内容】领用丙产品,为什么要有1+10%呢,以后遇到同样的问题,都是这样处理么?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里是自产货物视同销售没有销售额,要组价,需要成本利润率。除自产货物视同销售以外的其他组价,都不需要成本利润率。
【提问内容】那书上的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率什么时候用?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当自产货物为应税消费品时,要用上述公式。并且这时候的成本利润率是消费税的成本利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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