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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移动课堂 【强化提高班】赵俊峰(2014) 第05讲 抵押

2014-10-17 08:34:17  来源:
抵押权效力的理解:

1.抵押物因附合、混合或者加工使抵押物的所有权为第三人所有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补偿金;

解答:例如:甲天然气公司由于自己施工失误,将自己的天然气管道架到其他天然气公司的管道上,导致天然气混合,归其他天然气公司所有,这时,其他天然气公司给予甲公司一定的补偿金。如果甲公司将自己的天然气用于抵押,抵押权的效力及于得到的补偿金。

2.抵押物所有人为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的所有人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

解答:例如:甲以一块大石膏提供抵押,后甲以该石膏委托乙雕刻成雕像,这种情况下,雕像是石膏的加工物,抵押权的效力是及于该雕像的。

3.第三人与抵押物所有人为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的共有人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人对共有物享有的份额。

解答:例如:甲以一批材料提供抵押,后将该批材料违约乙加工厂进行加工,约定,加工完成后,甲与乙按份共有加工物,甲占60%,就不支付加工费了。这种情况下,甲和乙是加工物的共有人,此时应该就加工物的60%作为抵押财产。

4.
抵押权设定前为抵押物的从物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但是,抵押物与其从物为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所有时,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抵押物的从物

举个简单例子:甲向乙借款1000元,并以一高挡茶杯(带有杯盖)向乙设定抵押。本题中,杯盖是茶杯的从物,如果茶杯和杯盖都属甲所有,那么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杯盖,就是说,甲到期不能还款,乙可行对茶杯及杯盖同时行使抵押权;如果茶杯属甲所有,但杯盖属于丙所有,那么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杯盖,就是说,甲到期不能还款,乙可行对茶杯行使抵押权,但不能对杯盖行使抵押权。
  【例题5·单选题】甲从乙银行贷款200万元,双方于8月1日签订贷款合同,丙以保证人身份在贷款合同上签字,因担心丙的资信状况,乙银行又要求甲提供担保,为此双方于8月3日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物为甲的一辆轿车,但甲未将轿车交付给乙银行。甲到期无力偿还贷款。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乙银行主张担保权利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3年)
  A.乙银行只能主张保证债权,因为甲未将该轿车交付给乙银行,质权未设立
  B.乙银行只能主张质权,因为丙与乙银行未签订保证合同,保证债权不成立
  C.乙银行应先主张保证债权,因为保证债权先于质权成立
  D.乙银行应先主张质权,因为质押担保是债务人甲自己提供的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保证合同和质押。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也成立;B错误。根据规定,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本题中轿车没有交付,因此质权没有设立;CD错误,A正确。
【提问内容】书本274页第5点:其他情况下的抵押权效力,两段内容看不懂意思,请老师举例说明一下,谢谢!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抵押物因附合、混合或者加工使抵押物的所有权为第三人所有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补偿金;

解答:例如:甲天然气公司由于自己施工失误,将自己的天然气管道架到其他天然气公司的管道上,导致天然气混合,归其他天然气公司所有,这时,其他天然气公司给予甲公司一定的补偿金。如果甲公司将自己的天然气用于抵押,抵押权的效力及于得到的补偿金。

2.抵押物所有人为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的所有人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

解答:例如:甲以一块大石膏提供抵押,后甲以该石膏委托乙雕刻成雕像,这种情况下,雕像是石膏的加工物,抵押权的效力是及于该雕像的。

3.第三人与抵押物所有人为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的共有人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人对共有物享有的份额。

解答:例如:甲以一批材料提供抵押,后将该批材料违约乙加工厂进行加工,约定,加工完成后,甲与乙按份共有加工物,甲占60%,就不支付加工费了。这种情况下,甲和乙是加工物的共有人,此时应该就加工物的60%作为抵押财产。

4.
抵押权设定前为抵押物的从物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但是,抵押物与其从物为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所有时,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抵押物的从物

举个简单例子:甲向乙借款1000元,并以一高挡茶杯(带有杯盖)向乙设定抵押。本题中,杯盖是茶杯的从物,如果茶杯和杯盖都属甲所有,那么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杯盖,就是说,甲到期不能还款,乙可行对茶杯及杯盖同时行使抵押权;如果茶杯属甲所有,但杯盖属于丙所有,那么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杯盖,就是说,甲到期不能还款,乙可行对茶杯行使抵押权,但不能对杯盖行使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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