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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

2014-10-17 08:33:30  来源:
【提问内容】

老师,“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不包括抵押物因财产保全或执行程序被查封后或债务人、抵押人破产后发生的债权”,要如何理解?


觉得好绕,看半天不知道什么意思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条规定的意思是说抵押物被法院查封后,或者抵押人破产后,双方发生的债权不是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这种债权不是担保债权,而是普通债权。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话,债权人也不能就担保物优先受偿。例如:甲向银行借款,乙用自己的办公楼作为最高额抵押担保,如果乙的办公楼被查封了,查封后发生的借款是100万元,这个100万元不属于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是属于普通债权。是不能优先受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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