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校介绍
会计资讯
税务网校
会计实务
证券从业
期货从业
银行资格
统计从业
审计师
会计从业
经济师
注册会计师
初级职称
造价师
职称英语
中级职称
内审师
注册税务师
高级会计师
资产评估师
美国CPA
会计事务所
会计求职招聘
ACCA
会计代理记帐
会计培训
继续教育
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中级经济法
>
如何理解
2014-10-17 08:33:30 来源:
【提问内容】
老师,“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不包括抵押物因财产保全或执行程序被查封后或债务人、抵押人破产后发生的债权”,要如何理解?
觉得好绕,看半天不知道什么意思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条规定的意思是说抵押物被法院查封后,或者抵押人破产后,双方发生的债权不是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这种债权不是担保债权,而是普通债权。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话,债权人也不能就担保物优先受偿。例如:甲向银行借款,乙用自己的办公楼作为最高额抵押担保,如果乙的办公楼被查封了,查封后发生的借款是
100
万元,这个
100
万元不属于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是属于普通债权。是不能优先受偿的。
相关内容推荐
新设备的“避免的运营资金投入”和“丧失的运营资金收回”如何理解
如何理解B
BC如何理解
如何理解当实际增长率远高于可持续增长率时,可采取的财务策略如下:发售新股;增加借款以提高杠杆率;削减股利;剥离无效资产;
一般来说,市净率较低的股票,投资价值较高,如何理解?
张家港考试网声明:
(一)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
最新更新
如何理解
考前冲刺
老师,08年为什么没有提债券的利息分录?
这里递延的期初和600x25%十200
非企业性单位
江苏会计网
苏州会计之窗
南京市会计管理网
无锡会计网
徐州会计网
常州会计网
南通会计网
连云港会计网
淮安会计网
盐城会计网
扬州会计网
镇江会计网
泰州会计网
宿迁会计网
昆山会计网
张家港会计网
常熟会计培训网
江苏会计考试题库
网站客服/合作热线:0512-58999336 13405609889 客服邮箱:401945625@qq.com
Copyright 2001-2014
江苏会计网
-江苏会计之家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福华路3号
苏ICP备140317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