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甲公司2014年度合并利润表中包括的其他综合收益涉及事项如下:
①因增持对子公司的股权增加资本公积3 200万元;
②当年取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相对成本上升600万元,该资产的计税基础为取得时的成本;
③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资本公积360万元;
④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冲减资本公积2 400万元。
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在本题涉及的相关年度甲公司预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减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甲公司2014年度实现盈利,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要求:
(1)根据资料(1)至(4),逐项说明甲公司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对于不正确的会计处理,编制更正的会计分录。
(2)根据资料(5),判断所涉及的事项哪些不应计入甲公司2014年度合并利润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并说明理由。
(3)计算确定甲公司2014年度合并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的金额。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为万元)
【答案及解析】
(1)资料1,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不正确。
理由:2014年3月20日法院判决甲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时,甲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报表已经对外报出,就支付的赔偿款7 200万元不能再追溯调整2013年度的财务报表。
更正的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7 2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013年度营业外支出 7 2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 2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6 480
盈余公积 720
资料2,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不正确。
理由:2014年第一季度末,根据合同约定及丙公司的财务情况,销售价款14 000万元符合收入的确认条件。9月份丙公司发生财务困难,应收剩余款项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少,说明应收款项发生了减值,应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不能冲减第一季度确认的收入。
更正的分录:
借:应收账款 5 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 600
借:资产减值损失 800
贷:坏账准备 80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200
贷:所得税费用 200
资料3,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不正确。
理由:企业收到的所得税返还属于政府补助,应按《政府补助》准则的规定处理。在实际收到所得税返还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不得追溯调整已对外报出的2013年度财务报表。
更正的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20
贷:营业外收入 720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648
盈余公积 72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20
资料4,甲公司的会计处理正确。
理由:董事会决定会计估计变更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故会计估计变更后甲公司2014年度应计提的折旧=(3 600-3 600/10×2)/(20-2)=160(万元)。
因税法规定该固定资产的最低计税年限为15年,甲公司在计税时按照15年计算确定的折旧在所得税前扣除,故2012~2014年的税法折旧总额=240+240+240=720(万元),而这三年的会计折旧总额=3 600/10+3 600/10+160=880(万元),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余额=880-720=160(万元),故2014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为40(160×25%)万元。
(2)①③④不应计入甲公司2014年度合并利润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其他综合收益之所以在利润表中反映,是因为它体现的是潜在的收益,首先它必须是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利得,其次,将来损益真正实现时转入损益类科目。
①因增持对子公司的股权增加资本公积3 200万元,这里的资本公积明细科目是股本溢价,不属于利得,也不属于其他综合收益。
③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资本公积360万元,这里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属于利得,但未来职工行权时此项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部分转入了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并未形成真正的损益,所以不属于其他综合收益。
④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冲减资本公积2 400万元,这里冲减的是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明细科目,不属于利得,也不属于其他综合收益。
(3)甲公司2014年度合并利润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金额=600×(1-25%)=450(万元)。
【提问内容】
资料4中,我记得郭老师说,折旧年限的变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2014年10月1日以前按以前的不变,2014年10月以后的按变更年限以后的计提折旧。这怎么是从2014年1月1日就按20年提折旧呢?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题目的条件:2014年10月1日,甲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其管理用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由10年调整为20年,该项变更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是可以从2014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
祝您学习愉快!
【提问内容】郭老师讲的课里像这种情况,就是从2014年10月开始按20年折旧,10月份以前按10年折旧。郭老师还特别强调了这一点。我该听谁的呢?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题目没有特别说明的情况是要这样处理的。
但这里题目中有特殊条件“该项变更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因此要按这里的条件处理。
【提问内容】2014年10月1日,董事会才做的决定从10年变更为20年,如果从1月1日开始按20年提折旧,不就追溯了吗?10月1日以前每月已经按10年提折旧了,董事会在10月1日做出决定后,1月份至9月份已提的折旧怎么办?冲掉吗?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个不属于追溯,2014年10月1日决定变更,实际上就相当于是1月1日决定变更,因为这里默认为企业是按年计提折旧的,在每年年末才对本年的折旧进行计提。
【提问内容】“2014年10月1日决定变更,实际上就相当于是1月1日决定变更,因为这里默认为企业是按年计提折旧的,在每年年末才对本年的折旧进行计提。”实务中不是按年计提折旧的。对于你的回答我很不理解。我麻烦请郭老师来回答这个问题,可以吗?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非常抱歉郭老师不参与答疑。
上面老师回复是对的,因题目中明确说了,从1月1日起开始变更,因是当年的处理,所以不算作追溯调整的。如果没有这个条件,则就从变更之日起再在未来期间按变更后的处理。
您理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