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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移动课堂-经济法

2014-10-17 08:30:26  来源:
【提问内容】其他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款项确认负债?这句怎么理解?能列示分录么?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意思就是如果售后回购,不够成收入确认条件的,应按融资来税务处理,也就是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一种体现

“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是指一般情况下按正常的购销业务处理。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是指按售后回购处理。请看下面售后回购的处理:假设一企业商品成本8,售价10,回购价16,在6个月后购回。1、发出商品时:借:发出商品8贷:库存商品82、收到销售款时:借:银行存款11.7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0*17%=1.7其他应付款103、将回购价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在6个月内分摊,每月的分录:借:财务费用1贷:其他应付款14、商品回购时:借:其他应付款16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72贷:银行存款18.72借:库存商品8贷:发出商品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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