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资性房地产成本计量模式转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会计处理原则及关键核算指标的计算;
【提问内容】这里老师讲课时举的例子是,投资性房地产原价1000 折旧200 减值100 帐面价是700 公允价800 这里老师算递延资产或负债的时候用的是100*25%??但是对于网校课后习题里算递延的时候,就没有用减值,说税法不承认减值,所以是这样算的,1000-200和公允价相比差额算递延的?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的,是要考虑减值的,即以1000-200-100与公允价值的差额计算的;
但是如果是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话,则因为旧准则下暂时性差异是不确认递延所得税的,此时就不需要考虑减值,按1000-200与公允价值的差额计算递延所得税。
【提问内容】追问,老师说快速算未分利润的影响是,公允减帐面*75%*90%,但是如果递延负债或资产计算的基础不算减值,这个公式就不适用于快速计算对未分利润的影响,算下来结果不对?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您的理解正确,上边公式针对的是一般情况,即不是首次执行新准则的情况,如果是首次执行新准则的话,则是不能按上述公式计算的。
【提问内容】那上面的转换和首次执行新准则怎么区分??
有点然?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你可以是新准则下,几年后将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模式改为公允模式计量,是转换,但并非执行新准则的情况
而首次执行新准则是初次发生的业务就是指新业务直接按新准则处理
学习愉快!
【提问内容】我是问在这两个情况下,会计分录中关于所得税的不同处理,怎么区分?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所得税的处理是一样的,因为税法上是不认可公允价值模式的,所以其公允价值就会与其账面价值之间产生差额,该差额税法上不认可,就会形成暂时性差异,所以要确认递延所得税。
【提问内容】这两种情况下算所得税的计算基础有什么不同》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如果是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话,则不需要转回原来减值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如果不是首次执行企业准则的话,则是要转回原来计提的减值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提问内容】那就是说首次执行的,递延计算基础是公允减帐面价,但不减去减值,不转回原来的递延资产?非首次执行的相反》?我现在只是知道理论,给我举两个这样的例子吧?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理解正确。
抱歉老师手里也没有这方面的例题,您先按此理论掌握,考试时涉及的可能性不大,若涉及到时,注意一下题目条件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