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投企业优惠,是指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 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 在股权持有满2 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例如:甲企业2008 年1 月l 日向乙企业(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100 万元,股权持有到2009 年12 月31 日。甲企业2009 年度可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为7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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