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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讲义 >>答疑编号:NODE00756100160400000123

2014-10-17 08:29:46  来源:
(3)分别计算甲公司2012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应交所得税以及所得税费用(或收益)的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10 000-60-800+300+240=9 680(万元)
  应交所得税=9 680×25%=2 420(万元)
  所得税费用=2 420+15+200-60=2 575(万元)。
【提问内容】 应纳税所得额=10 000-60-800+300+240=9 680(万元)
这里郭建华老师讲过简便算法: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 加减 (本期末累计暂时性差异-上期末累计暂时性差异)请老师按这个公式帮我计算一下应纳税所得额!!谢谢老师!!!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期发生额=240,应做纳税调增;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期转回额=60,做纳税调减;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当期发生额=800,做纳税调减;
罚款产生永久性差异300,纳税调减,所以是应纳税所得额=10 000+240-60-800+300=9 680
【提问内容】老师,存货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有一个可抵扣暂时性差异880元,为什么没有加进去呢?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计算的这个是期末的暂时性差异余额,而纳税调整的是暂时性差异的发生额。
这个事项即期末余额880-期初余额940=-60,即转回可抵扣暂时性差异60万元,进行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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