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计提的减值损失以后期间可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工具以后期间也可以转回。
1.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如债券投资),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会计处理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2.可供出售权益工具(股票投资)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转回时计入资本公积。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