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种情况:假定2014年6月30日(已使用4年)子公司将该设备出售,并将处置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编制有关抵销分录。
『正确答案』
借:未分配利润——年初 200
贷:营业外收入 200
借:营业外收入 140(40×3.5)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 140
借:营业外收入 20
贷:管理费用 2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5[(200-40×3.5)×25%]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 15
借:所得税费用 1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15
【提问内容】
我把分录做到2014年6月30日应该是:
借未分配利润---200
贷:固定资产--原价200
借:固定资产--折旧140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140
借:递延资产15
贷:未分配利润15
借:固定资产折旧20
贷:管理费用20
200-140-20=*.25=10-15=5
借:所得税费用5
贷:递延资产5
这样看就是最后一笔分录递延资产15不对,我错在哪?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资产处置了,所以与该资产有关的暂时性差异就都转回了,所以要将上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15在本期全部转回,这就是本期的发生数,即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15万元。
【提问内容】
下面引用由heyan1272011在2014-09-28 12:36:00.0发表的内容:
我把分录做到2014年6月30日应该是:
借:未分配利润---200
贷:固定资产--原价200
借:固定资产--折旧140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140
借:递延资产15
贷:未分配利润15
借:固定资产折旧20
贷:管理费用20
200-140-20=40*0.25=10 10-15=-5
借:所得税费用5
贷:递延资产5
这样看就是最后一笔分录递延资产15不对,我错在哪? |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因为当期固定资产已经处置了,所以首先要将您分录中的固定资产项目换为营业外收入;
其次因为固定资产处置了,所以不存在固定资产了,则其对应的暂时性差异也就全部转回了,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初余额是15,所以此时要转回15,即做:
借:所得税费用 1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15
此时递延所得税不能用您说的方法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