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内容】老师,请问例题2-10,(2)m=4,n=10吗?为何解答公式与前页递延年金三个公式不一致?有什么方法更好计算递延期?谢谢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教材这里是将后面看成了预付年金,计算出来的递延期比常规计算的递延期多1期,您按照下面原则掌握。
递延期(m)的含义是,把普通年金(第一次等额收付发生在第1期期末)递延m期之后,就变成了递延年金(第一次等额收付发生在第W期期末,W>1)。因此,可以按照下面的简便方法确定递延期m的数值:(1)确定该递延年金的第一次收付发生在第几期末(假设为第W期末)(此时应该注意“下一期的期初相当于上一期的期末”);(2)根据(W-1)的数值确定递延期m的数值。下面举例说明:
(1)假如某递延年金为从第4年开始,每年年末支付A元,则由于第一次收付发生在第四年末,即第四期末,所以,递延期间为:4-1=3;
(2)假如某递延年金为从第4年开始,每年年初支付A元,则由于第一次收付发生在第四年初,即第三期末,所以,递延期间为: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