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项目中,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是( )。
A.正常报废产品耗用的原材料
B.企业因自然灾害损失的原材料
C.生产应税产品领用的原材料
D.生产免税产品接受的劳务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的货物和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是不得抵扣的。对于正常报废产品所耗用的原材料,不属于非正常损失,因此其进项税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提问内容】
老师解释一下B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只有因
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才是非正常损失,才是要进项税转出的。
自然灾害损失,并不属于非正常损失,其进项税正常抵扣,不作转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