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级会计职称 > 中级会计实务 >

可供出售金额融资减值转回的问题

2014-10-17 08:10:41  来源:
【提问内容】老师,您好,请问可供出售金额融资产,在发生暂时时下跌时,分录为:

借:资本公积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实际发生下跌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资本公积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减值准备。

那么请问,转回时,有一些的冲资产减值损失,有一些是冲资本公积,怎么知道何时应该冲资产减值损失,何时冲资本公积。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也应当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会计处理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原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损失金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2.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如债券投资),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会计处理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3.可供出售权益工具(股票投资)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转回时计入资本公积。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最新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