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题·单选题】某企业2008年8月1日赊销一批商品,售价为120 000元(不含增值税),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计算现金折扣时考虑增值税。客户于2008年8月15日付清货款,该企业收款金额为( )元。
A.118 800
B.137 592
C.138 996
D.140 400
【答案】C
【答案解析】该企业收款金额=120 000×(1+17%)×(1-1%)=138 996(元)。
【提问内容】不考虑增值税怎么计算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考虑增值税,现金折扣=120 000*1%=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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