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以一项固定资产换入乙公司的一批商品和一项无形资产。甲公司换出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为200万元,已计提累计折旧20万元,交换时的公允价值为210万元。乙公司换出商品的账面价值为150万元,未计提跌价准备,交换时的公允价值为170万元;换出的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为60万元,已经摊销10万元,公允价值为30万元。乙公司另支付银行存款16.8万元。商品、固定资产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不考虑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此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则甲公司换入商品的入账价值为( )。
A.170万元
B.178.5万元
C.164.22万元
D.160.42万元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涉及多项资产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的情况下,换入资产的总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收到的补价,而某项换入资产的成本=换入资产成本总额×该项换入资产公允价值/各项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甲公司收到的补价=210-(170+30)=10(万元),所以甲公司换入商品的入账价值=(210-10)×170/(170+30)=170(万元)。
【提问内容】彻底没看懂这题,答案绕来绕去的是不是有问题?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答案没有问题,思路就是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出换入资产的总成本,按照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的比例计算出换入商品的价值。
而换入资产总成本计算的时候需要考虑补价,所以一开始先用交换双方公允价值的差额计算了补价,然后按照上面思路进行即可。
您再理解一下,祝您学习愉快!
【提问内容】那么题目中“乙公司另支付银行存款16.8万元”还有意义吗?我认为16.8才是补价啊。。。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个金额是支付的银行存款,不是补价。
支付的银行存款是换出资产含税公允价值与换入资产含税公允价值的差额,即考虑了增值税因素。而补价是换出资产不含税公允价值与换入资产不含税公允价值的差额。两者是不同的。
使用16.8这个金额也是可以计算的,即:换入资产成本=换出资产含税公允价值+支付的银行存款(-收到的银行存款)-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支付的相关税费=(210+210×17%)-16.8-170×17%=200万,与直接的210减去补价10计算出来的换入资产总成本是一样的。
祝您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