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内容】为什么要减去300-260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1月20日,乙公司向黔昆公司销售一批产品,实际成本为260万元,销售价格为300万元,增值税为51万元,款项已收存银行。黔昆公司将该批产品确认为原材料,至年末该批原材料尚未领用。乙公司201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600万元。由于内部购销产品未实现对外销售,产生了内部利润40(300-260),在分享收益前需调整被投资企业的利润。调整后的利润=600-(300-260)=560再按应享有的份额确认投资收益=560*30%,您理解一下,祝您学习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