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部分内容教材没有涉及,我个人理解出口销售额是不含税的,不用剔税,您参考一下下面的内容,同时实务问题尽量参考税务机关的意见:
税务系统给出的一个关于税收负担率的计算公式:
税收负担率=[(内销收入+外销收入)*适用税率-(上期留抵+本期进项-期末留抵-进项转出)]/全部销售收入*100%
注:进项转出中不包括外销收入乘征退税率差而转出的部分
生产企业自营出口增值税税负率计算:
(内销销项+免抵退销售额×征税率-进项税额)/(免抵退销售额+内销销售额)
出口退税企业的税负率计算:
目前对于出口型生产企业税负率的计算方法分二种情况:
1、期初进项留抵数中有以前年度出口但末申报退税的进项留抵在内,且数额较大,主要形成原因是由于新批的出口企业受一定条件限制,前十三个月不能申报出口退税,其金额放在留抵进项中体现。且到年末仍有留抵,其留抵数的计算应为上年末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期末留抵数-下年度1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上的本期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0,此时期初留抵直接影响到下年度的税负率,此时当年实际税负率的计算方法:(全年销售收入(内外销之和)*17%-当年进项)/全年销售收入。
2、对于不受上项因素影响的企业:税负率的计算公式有二种:
第一种计算方法是:(免抵额+应纳税额)/全年销售收入。
第二种方法是:(全年销售收入*17%-进项税额+期初进项留抵-期末进项留抵)/全年销售收入。此两种计算方法的结果是一致的。
或:
税负={【年度销项税额合计+免抵退货物销售额×17%-(年度进项税额合计- 年度进项税额转出合计+年初留抵税额-年末留抵税额)】÷【年度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不包括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免抵退货物销售额】}×100%
这是针对“出口企业有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也可以说总结为:应交税金/销售额
以上计算中的进项税额均为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货物进项转出,期初期末留抵均为增值税纳税申报上的留抵数-下期申报表当月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
增值税税负率计算公式:
增值税税负率={[年度销项税额合计+免抵退货物销售额*应税货物实用税率-(年度进项税额合计-年度进项税额转出合计+年初留抵税额-年末留抵税额)]/[年度应税货物或劳务销售额+免抵退货物销售额]}*100%
出口企业税负
一、免抵退税出口企业增值税税负率=(当期免抵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应税销售额+ 当期免抵退税销售额)×1OO%。“免抵税额”包含单证不齐与单证齐全的出口货物免抵税额。
二、税负只是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稽核分析的参考指标。
1.对实行“免抵退”的生产企业而言,应纳增值税包括了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2.通常情况下,当期应纳增值税=应纳增值税明细账“转出未交增值税”累计数+“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累计数
实例:
例1、某企业O6年1月份外销8OO万(人民币),出口退税率为13%,内销为1OOO万,当月进项税额为35O万,期初无留抵。
则:当月应交税金=1OOO*17%-35O+8OO*4%= -148万(留抵),当月应退税额=免抵退税额=8OO*13%=1O4万,当月免抵税额=当月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1O4-1O4=O,当月税负=O/(8OO+1OOO)*/1OO%=O%;
会计处理:① 借:应收补贴款 1O4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O4 ,
例2、同样是例1。进项税额改为25O万。则:当月应交税金=1OOO*17%-25O+8OO*4%= -48万(留抵),当月应退税额=当月留抵税额=48万,当月免抵税额=当月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8OO*13%-48=56,当月税负=56/(8OO+1OOO)*/1OO%=3.1%;
会计处理:① 借:应收补贴款 48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8,②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56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56
例3、同样是例1。进项税额改为2OO万;则:当月应交税额=1OOO*17%-2OO+8OO*4%=2万,当月免抵税额=当月免抵退税额=8OO*13%=1O4万,当月税负=(2+1O4)/(8OO+1OOO)*1OO%=5.89%;
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1O4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O4 ②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2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