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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60,而不是+60

2014-10-17 08:05:31  来源:
(3)分别计算甲公司2012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应交所得税以及所得税费用(或收益)的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10 000-60-800+300+240=9 680(万元)
  应交所得税=9 680×25%=2 420(万元)
  所得税费用=2 420+15+200-60=2 575(万元)。
【提问内容】为何-60,而不是+60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该批存货跌价准备年初、年末贷方余额分别为940万元和880万元,当年转回存货跌价准备60万元(880-940=-60)本期税法不允许转回存货跌价准备60万元,所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60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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