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种情况:假定2014年6月30日(已使用4年)子公司将该设备出售,并将处置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编制有关抵销分录。
『正确答案』
借:未分配利润——年初 200
贷:营业外收入 200
借:营业外收入 140(40×3.5)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 140
借:营业外收入 20
贷:管理费用 2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5[(200-40×3.5)×25%]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 15
借:所得税费用 1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15
【提问内容】
老师:我想问一下第二种情况出售方作为存货与作为固定资产是不是都是这样处理呢?如果不是的话,可以把作为存货与作为固定资产的分录都写一下吗?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的理解是不正确的。这是作为固定资产才这样处理的。若是存货的话,抵消分录是:
(1)假定上期未实现内部销售商品全部对集团外销售
借:未分配利润——年初【上期期末内部购销形成的存货价值×销售企业的毛利率】
贷:营业成本
(2)假定当期内部购进商品全部对集团外销售
借:营业收入
贷:营业成本
(3)期末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
借:营业成本
贷:存货
(4)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所得税费用【差额】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
所得税费用【差额】
【提问内容】 借:营业外收入 140(40×3.5)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 140
题目告诉我们是使用4年,为什么是40乘以3.5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是在满4年时处置的,原来使用了3.5年,今年是使用半年的,所以这笔分录是对以前期间多计提折旧的抵销,因此是3.5年的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