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汇票如果按付款日期不同,则可以分为3种: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
1.定日付款,就是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3月1日付款”这样一个确定的付款日期,需要在到期日前提示承兑;自到期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2.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是汇票上记载的、从出票日起经过一定期间方能付款的一种付款日期形式。也就是从出票日作为起算日。比如:甲1月1日开具一张票据,在票据上记载“出票后1个月付款”,那么票据到期日就是“出票后1个月”,即2月1日。应在到期日前提示承兑;自到期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3.见票后定期付款是指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的、于付款人承兑日起经过一定期限方能付款的一种付款日期形式。这里的起算日是见票日。 比如:甲1月1日开具一张票据,在票据上记载“见票后3个月付款”,持票人在1月20日去提示承兑(见票就是提示承兑),那么票据的到期日是“见票后3个月”,即4月20日。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自到期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二、由此可知。 没有“银行承兑汇票一定是定日付款的商业汇票”这样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