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注册会计师 > 会计 >

老师您好,第二项不需要纳税调整吗?为何

2014-10-16 16:15:34  来源:
  下列有关所得税会计处理的表述,正确的有( )。
  A.应交所得税为114.5万元
  B.递延所得税费用为10万元
  C.确认资本公积-25万元
  D.所得税费用124.5万元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选项A,应交所得税=[1 000+(1)4-(3)10+(5)10-(6)50-(8)400-(9)6-(10)90]×25%=114.5(万元);
  (1)支付违反税收的罚款支出4万元,税法规定不得税前扣除。
  (3)国债利息收入10万元,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免税。
  (5)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0万元。税法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得税前扣除。
  (6)固定资产折旧:会计采用直线法当年计提折旧100万元,税法采用加速折旧法当年计提折旧150万元。
  (8)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持股比例为80%),当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500万元,已计入税前会计利润。税法规定,我国境内居民企业之间取得的股息、红利免税。
  (9)当年取得一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产生差额6万元。
  (10)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按持股比例调增账面价值,同时确认投资收益90万元。税法规定,我国境内居民企业之间取得的股息、红利免税。
  选项B,递延所得税资产=(5)10×25%=2.5(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6)50+(11)100] ×25%=37.5(万元),递延所得税费用=-2.5+50×25%=1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的递延所得税=100×25%=25(万元);所得税费用=114.5+10=124.5(万元)。
  (5)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0万元。税法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得税前扣除。
  (6)固定资产折旧:会计采用直线法当年计提折旧100万元,税法采用加速折旧法当年计提折旧150万元。
  (1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增加100万元。
【提问内容】老师您好,第二项不需要纳税调整吗?为何不加上呢?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需要,因为题中给出的是:企业因违反合同规定,支付一笔违约金6万元,税法规定支付时可以税前扣除。既然已经强调了是支付了,所以按税法规定是可以税前扣除的,所以不需要做纳税调整,祝学习愉快!
最新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