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2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为9 90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全年实发工资、薪金总额为1 000万元,职工福利费为150万元。经查,甲公司当年营业外支出中有60万元为税收滞纳罚金。假定甲公司全年无其他纳税调整因素。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则当期净利润为( )万元。
A.9 970
B.2 492.5
C.7 407.5
D.7 477.5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应纳税所得额=9 900+[(150-1 000×14%)+ 60]=9 970(万元);当期所得税费用=9 970×25%=2 492.5(万元);当期净利润=9 900-2 492.5=7 407.5(万元)。
【提问内容】
我算得出9970了,但我不懂为什么是用9900-2492.5元。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9 900-2 492.5=7 407.5
祝您学习愉快!
【提问内容】这个利润总额是会计上的利润总额,为什么不是调整后的呢?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纳税纳整后的叫应纳税所得额,不是利润总额,注意区别会计和税法中的说法!
祝您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