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30日,张某到某商店买衣服,该商店故意隐瞒实情,将一件有隐蔽质量问题的衣服卖给了张某,张某仔细检查后未发现此瑕疵。7月6日,张某穿着该衣服上班,单位同事发现该衣服存在质量问题。张某当天就找商店退货,被拒绝。于是张某在8月1日向人民法院起诉了该商店。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下述观点正确的是( )。
A.张某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B.诉讼时效期间自2013年6月30日开始计算
C.诉讼时效自张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中止
D.诉讼时效自张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中断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适用于1年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因此选项A是错误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在本题中,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从7月6日开始计算,因此选项B是错误的;张某于8月1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引起诉讼时效中断,而非中止,因此选项C是错误的。
【提问内容】
如何区别中断与中止,哪些原因会引起中断、中止?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届满前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一定法定事由的发生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暂停计算,待中止时效的法定事由消除后,继续进行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中止仅适用于普通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而不适用于20年最长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有以下两种:(1)不可抗力。如水灾、地震、战争等;(2)其他障碍。如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等。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发生一定法定事由而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待中断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诉讼时效中断仅适用于普通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而不适用于20年最长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以下三种:(1)权利人提起诉讼;(2)权利人在诉讼外向义务人提出权利要求;(3)义务人向权利人表示同意履行义务。
诉讼时效中止与诉讼时效中断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由于当事人主观意志以外的情况,而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则取决于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即当事人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行为。
(2)诉讼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而诉讼时效中断则可发生在时效进行的整个期间。
(3)诉讼时效中止是时效完成的暂时障碍,中止前已进行的时效期间仍然有效,待中止事由消除后时效继续进行;而诉讼时效中断则是时效完成的根本性障碍,中断以前已进行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以后重新起算,故中断前后实际上是两个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