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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例题

2014-10-16 16:15:15  来源:
【提问内容】

老师您好!


此页教材例题(4)小题最后没有说明是未抵扣进项税额的,而在你的题目中在后面加了这一个条件,这样子是否影响4%减半征收的规定呢?教材例题是不是有一些问题?按教材原题的话是否应该按“09年1月1日后购进固定资产”来处理,也就是按17%来计算抵扣呢?


谢谢老师!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论加不加条件,都不影响本题的计算。
本题是2013年1月的业务。
而摩托车自用可以抵扣进项税,是自2013年8月起才施行的。
所以此处的摩托车是销售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的旧固定资产,按4%减半征收增值税。
【提问内容】1在应试指南中说2009年以后购进的自用都是可抵扣的呀
2些题的第(6)问中,支会给运输单位的运费10万元,怎么知道是不含税的呢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除了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游艇,其他的可以扣除,这三者从2013.8.1日才开始实施扣除。
2、这里是购进农产品,所以算运费的进项税同货物的进项,货物是买价*价款,所以运费也直接用价款*税率就可以了。
【提问内容】这题第一小问关于运费收入的处理和391页7-13例题关于运费的处理怎么不同?338页税率11%,391页是17%
【回复内容】

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要区分是支付的运费(花钱)抵扣进项税,还是收取的运费(收入)计算销项税。

营改增之前收取的运费作为价外费用处理,价外费用都是按含税价对待,税率按伴随的货物税率17%或13%;营改增之后提供运输服务并与货物销售额一并收取的运费,是混业经营,单独核算按11%计算销项税。如果是销售货物一并从购买方取得的运费(未提供运输服务),是价外费用按货物的税率17%或13%计算销项税。

对于支付的运费,营改增之前凭普通发票按7%的扣除率,营改增之后凭专用发票按11%税率。如果是在2013年8月1日之前按7%计算抵扣,如果是在2013年8月1日之后按11%税率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考试时要看业务发生时间。


【提问内容】同上。不按固定资产处理。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您的理解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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