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内容】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到底有什么区别,如何去记?谢谢!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财政直接支付
一般是大额的、重要的、经常性的支出,比如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物品和服务采购支出等。财政直接支付是财政部门直接将款项支付给收款单位,不支付给事业单位。预算单位应于收到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时,按入账通知书中标明的金额确认收入。
2.财政授权支付
此种方式下有个待结算账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程序适用于未纳入财政直接支付的财政性资金和零星支出。事业单位应于收到零余额账户代理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按到账通知书标明的额度确认收入。
财政直接支付的流程为:由预算单位按照年初部门预算控制数或批准的部门预算(包括调整预算),按季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向财政部门申报,并由财政部门正式批复给预算单位。预算单位需要支付资金时,由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分月用款计划,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向代理银行签发财政直接支付令,通知代理银行从财政零余额账户付款给收款人(垫付),同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或预算外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行发出清算信息。每日营业终了,财政部门从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付款到代理银行财政零余额账户。
财政授权支付的流程为:由预算单位按照年初部门预算控制数或批准的部门预算(包括调整预算)按季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并向财政部门申报。财政部门批复后,每月25日向代理银行下达下一月份授权支付额度,同时通知中国人民银行或预算外非税收入资金财政专户银行。代理银行负责将授权支付额度以到帐通知书的形式通知到预算单位。预算单位在月度用款额度内,根据支出需要自行开具授权支付令并通知授权支付代理银行,由代理银行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额度从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中付款垫支。每日营业终了,财政部门从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付款到代理银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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