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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

2014-10-16 16:15:05  来源:
【提问内容】老师,您好

实务中存在某项房地产项目部分自用或将来作为存货出售,部分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情况,如果不同用途部分能单独计量和出售的,应当分别确认为固定资产(存货)和投资性房地产,如果不能单独计量的,怎么处理?谢谢!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如果不能单独计量和出售的,不确认投资性房地产,即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存货)来处理。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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