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内容】248页3题,帐面价值和计税基础该怎么定义,区别?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A:关联方担保,无论是否实际发生,在税法都是不允许税前扣除的,即税法上未来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是0,所以计税基础=账面价值1000-0=1000。
B:因税法当期税前扣除金额是150万元,对于差额50万元,税法当期不允许税前扣除,未来期间也不允许税前扣除,所以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金额为0,计税基础=账面价值200-未来期间可以税前扣除金额0=200。因此B项是对的。
C:对产品质量保证,预计确认预计负债时税法不认可,而实际发生时税法才允许税前扣除,所以计税基础=账面价值500-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数(即账面价值数500)=0。
D:对此事项,税法不确认预收账款,而是确认收入,即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因税法不确认预收账款,所以此预收账款的计税基础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