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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为什麽不是其它应付款

2014-10-16 16:25:42  来源:
甲公司20×9年9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2日,向A公司购入材料一批,价款100 000元,增值税17 0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款项尚未支付。
(2)3日,以银行存款支付上述款项。
(3)接供电部门通知,本月应付电费58 000元,其中生产车间电费42 000元,行政管理部门电费16 000元。
(4)5日,与B公司签订商品销售合同,销售价款200 000元,增值税34 000元。按照合同约定,B公司先通过银行转账预付100 000元,余款在货物验收后付清。
(5)22日,发出商品,同日收到B公司补付的欠款。
要求:根据上述经济业务逐笔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正确答案
(1)
借:原材料1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 000
  贷:应付账款117 000
(2)
借:应付账款117 000
  贷:银行存款117 000
(3)
借:制造费用42 000
  管理费用16 000
  贷:应付账款58 000
(4)
借:银行存款100 000
  贷:预收账款100 000
(5)
借:预收账款100 000
  银行存款134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 000
答案解析
【提问内容】(3)
借:制造费用42 000
  管理费用16 000
  贷:应付账款58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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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其他应付款是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付股利等以外的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暂收所属单位、个人的款项等。
本题不是“
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的范围,应该通过应付账款核算。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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