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内容】老师例16-3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为什么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呢?麻烦老师总结一下哪些情况下只确认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的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因为本题是自行研发无形资产加计摊销产生的暂时性差异,暂时性差异在初始确认时就产生了,且初始确认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所以对于该暂时性差异,是不确认递延所得税的;
也可以这样理解,该暂时性差异未来期间实际上是不能转回的,所以是不能确认递延所得税的;
除此之外不确认递延所得税的暂时性差异还有: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减值之外的原因产生暂时性差异,在打算长期持有的情况下,是不确认递延所得税的;
商誉本身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一般也是不确认对应的递延所得税的。
【提问内容】老师,您说的“初始确认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不太理解,是什么意思?在教材285页中也有“因而会产生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在初始确认时的差异,但该无形资产的确认不是产生于企业合并交易、同时在确认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所以按照所得税会计准则的规定,不确认有关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这段话该如何理解?谢谢!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对于研发支出形成无形资产的部分,如果符合税法加计扣除的条件,则由于税法允许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计算每期摊销额,即计税基础为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150%,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由于自行研发无形资产的确认,不是产生于企业合并交易,同时在确认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所以按照所得税准则的规定,不确认有关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
理解①:“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是指:在确认无形资产时的分录是:借:无形资产,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在此分录中既没有影响会计利润,也没有影响应纳税所得;而不是说在无形资产使用过程中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摊销、减值等原因必定会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
理解②:之所以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是因为:由于无形资产确认时不影响利润和应交所得税,所以如果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则对应科目就不应当是所得税费用。又由于它不是合并业务,对应科目也不能是商誉;又由于它不对所有者权益产生影响 ,所以对应科目也不能是资本公积;那么对应科目只对是无形资产本身,分录是: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无形资产。
由于这一分录中减少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 ,从而违背了历史成本计量原则;同时这一分录中贷方的无形资产使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少了,又产生了新的暂时性差异,这又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将进入一种无限循环,所以,这种情况下准则规定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在后续计量时,如果是仅仅因为税法加计扣除造成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不一致时,不确认所得税影响;如果该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摊销方法、预计净残值等会计处理方法和税法处理方法不一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应该确认递延所得税。如果是后续计量时,计提了减值准备的,也应该确认递延所得税。
祝您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