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应付债券的抵销
【基础知识题】A公司是B公司的母公司,A公司2010年初发行债券给B公司,发行价102万元,面值100万元,票面利率6%,期限3年,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实际利率为5%,A公司所筹资金用于工程建设,建设期1年,2010年末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折旧期10年,无残值,A公司采用直线法提取折旧,折旧费用列支于管理费用。
要求:做出编制合并报表时关于2010年至2012年的抵销分录。
2010年双方会计处理
A B
借:银行存款 102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 102
贷:应付债券 102 贷:银行存款 102
借:在建工程 5.1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 5.1
贷:应付债券 5.1 贷:投资收益 5.1
借:固定资产 5.1
贷:在建工程 5.1
【提问内容】此处为什么只将利息计入在建工程?而不将发行的债券计入在建工程?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发行的债券是按照应付债券核算的,而债券利息因为符合资本化条件,可以不计入财务费用,而计入在建工程
要区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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