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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关于补价的问题

2014-10-16 16:23:54  来源:
甲公司以一项固定资产换入乙公司的一批商品和一项无形资产。甲公司换出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为200万元,已计提累计折旧20万元,交换时的公允价值为210万元。乙公司换出商品的账面价值为150万元,未计提跌价准备,交换时的公允价值为170万元;换出的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为60万元,已经摊销10万元,公允价值为30万元。乙公司另支付银行存款16.8万元。商品、固定资产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不考虑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此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则甲公司换入商品的入账价值为(  )。
A.170万元
B.178.5万元
C.164.22万元
D.160.42万元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涉及多项资产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的情况下,换入资产的总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收到的补价,而某项换入资产的成本=换入资产成本总额×该项换入资产公允价值/各项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甲公司收到的补价=210-(170+30)=10(万元),所以甲公司换入商品的入账价值=(210-10)/(170+30)×170=170(万元)。
【提问内容】

题目中写的很清楚,乙公司另支付银行存款16.8万元,这应该就是补价了,怎么算出来了个10万的补价来了?


【回复内容】

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的,补价与银行存款不同,支付的银行存款是换出资产含税公允价值与换入资产含税公允价值的差额,即考虑了增值税因素。补价是换出资产不含税公允价值与换入资产不含税公允价值的差额。两者是不同的,题目直接告诉的银行存款并不是补价,因此需要用交换双方资产不含税公允价值的差额来计算出补价来,不能直接用银行存款16.8这个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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