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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移动课堂 强化提高班 - 赵俊峰 (2014年) 第03讲 不征税收入、一般扣除项目、特殊扣除项目

2014-10-16 16:21:42  来源:
  四、税前扣除项目及标准
  (一)一般扣除项目(P387)
  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实际发生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
  2.工资薪金支出的税前扣除
  (1)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2)工资薪金支出包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职工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地区补贴、物价补贴和误餐补贴均作为工资薪金支出(不包括独生子女补贴)。
  【提示】对工资支出合理性的判断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雇员实际提供了服务;
  (2)报酬总额在数量上是合理的。
【提问内容】老师请问转让未到期的国债收益不属于免税收入,是吗?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转让未到期的国债,取得的转让收益不属于免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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