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题3·计算题】 A公司和B公司分别为S公司控制下的两家全资子公司。2013年6月30日,A公司自母公司S公司处取得B公司100%的股权,合并后B公司仍维持其独立法人资格继续经营。为进行该项企业合并,A公司向B公司的股东定向增发8 000万股本公司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元)。该项合并中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及合并后均被S公司最终控制,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假定A公司和B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同,两家公司在合并前未发生任何交易,合并前A公司旗下没有子公司。A公司2012 年度净利润为6 400万元,B公司2012年度净利润为800万元;A公司2013年度合并净利润为8 400万元,其中包括被合并方B公司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760万元。合并前A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为32 000万股,假定除企业合并过程中定向增发股票外股数未发生其他变动。2013年度A公司比较利润表中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如下:
『正确答案』
2013年度基本每股收益=8 400/(32 000+8 000)=0.21(元)
2012年度基本每股收益=(6 400+800)/(32 000+8 000)=0.18(元)
【提问内容】A公司向B公司定向增发股票,请问A公司及B公司此笔业务的分录应该怎么写?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A公司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100%
贷:股本 8000
资本公积【倒挤】
B公司不需要做分录,只需要将备查簿中的股东名称改变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