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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讲义 >>答疑编号:NODE00755900210100000150

2014-10-16 16:18:27  来源:
  【教材例21-20】20×3年年终结账时,某事业单位当年事业结余的贷方余额为40 000元,经营结余的贷方余额为30 000元。该事业单位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6 000元。按照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10 000元。该事业单位的账务处理如下:
『正确答案』
  (1)结转事业结余
  借:事业结余            40 000
    贷: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40 000
  (2)结转经营结余
  借:经营结余            30 000
    贷: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30 000
  (3)按照应缴企业所得税的金额
  借: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6 000
    贷:应缴税费——应缴企业所得税   6000
  (4)提取专用基金
  借: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10 000
    贷: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   10 000
  (5)将“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转入事业基金
  借: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54 000
    贷:事业基金           54 000
【提问内容】老师,好像讲义里转入“非财政补助结转”和“事业结余”的收入和支出是一样的?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非财政补助结转的核算: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支以外的各专项资金收入与其相关支出相抵后剩余滚存的、须按规定用途使用的结转资金。
对于事业结余,在会计期末,应将除经营收支类、专款收支类和结转自筹基建以外的收支类科目余额转入“事业结余”科目
二者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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